尊敬的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为确保2011年度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具体填报事项作出如下说明。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总体要求
1. 各单位需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报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必须来源于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得虚构或隐瞒。
3. 对于新增项目或特殊情况,需附详细说明材料。
二、具体填报指南
(一)基础信息部分
1.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应与工商登记一致。
2. 财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需保持最新状态。
(二)资产状况部分
1.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分类明细需按类别逐项列出。
2. 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作为参考依据。
(三)收入支出情况部分
1. 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支出项目涵盖日常运营成本、税费缴纳等方面。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2. 如遇疑问,请及时联系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咨询解决。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预算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任务。我们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一定能顺利完成2011年度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1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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