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深受学生喜爱和家长认可的优秀教师,树立榜样典范,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以及对学生的影响力。评选过程将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反映教师的实际贡献。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候选人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为学生全面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三、评选标准
1. 师德高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2. 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课堂生动有趣,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3. 贡献突出:在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流程
1. 推荐阶段:各年级组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相关材料。
2. 初评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3. 公示阶段:将入围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 最终评定:结合师生投票与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最终确定获奖者名单。
五、奖励措施
获得“学校最美教师”称号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推广,以激励更多教师投身教育事业。
六、活动意义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不仅能够展现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风貌,还能够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育人环境。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而不懈奋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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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