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组织与运作,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业委会是经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自治性组织,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条 业委会以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为目标,致力于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业主权益,协调各方关系,推动社区文化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业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委员组成,具体人数根据小区规模确定。
第五条 主任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在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事务。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业委会享有以下权利:
1. 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
2.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情况;
3. 决定重大事项如维修基金使用等;
4.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 业委会承担如下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
2. 定期向业主汇报工作进展;
3. 积极听取业主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4. 保护业主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第四章 运作机制
第九条 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审议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并规划新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但须提前通知所有成员,并确保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影响广泛的决策事项,必须经过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设立独立账户用于记录收入支出明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每季度公布财务状况报表,并接受审计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所有费用报销均需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第六章 修改与终止
第十五条 如需修改本章程,应由业委会提出建议并通过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生效。
第十六条 在出现解散情形时,业委会应当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将剩余资产按比例分配给每位业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业委会所有。
第十八条 若今后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与本章程条款相冲突,则优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即为《业委会章程(Word最新版)》全文,请各位业主认真阅读并积极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