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实际情况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对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一、关于租金支付方式的调整
1. 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现调整为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开始前的10日内。
2. 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支付期限,但不得超过30天。
二、关于房屋用途的变更
1. 原合同中约定房屋仅限于居住用途,现乙方提出将房屋用于办公用途,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该房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或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为。
2. 如因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关于维修责任的划分
1. 原合同中未明确维修责任的具体划分,现补充如下:
- 房屋主体结构(如墙体、屋顶等)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
- 室内设施设备(如水电设施、家具家电等)的日常维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维修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原合同终止之日止。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