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现对现行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旨在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激励窗口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
一、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确保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2. 注重实效: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导向,突出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的重要性。
3. 激励导向:通过合理的奖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服务态度:评估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耐心程度以及沟通技巧。
- 业务能力:考察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处理问题的能力。
- 工作效率:统计并评价每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速度与质量。
- 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或现场反馈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岗位津贴调整
根据新的考核标准,将对不同等级的岗位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工作人员,将给予更高的岗位津贴;
- 对于表现一般的工作人员,则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 对于连续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将考虑降低其岗位津贴甚至调整工作岗位。
四、实施步骤
1. 宣传动员:向所有窗口工作人员传达此次考核细则修订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规定。
2. 培训学习:组织专门培训会,帮助大家熟悉新修订的内容及操作流程。
3. 试行阶段:设定一个月的试行期,在此期间收集各方意见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 正式执行:经过充分准备后,全面启动新版考核细则,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五、结语
希望通过本次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够进一步调动广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温馨和谐的服务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验。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关注改革进展,并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