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促进我国电气化铁路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现就电气化铁路电价及货运电力附加费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电价政策调整
鉴于近年来电力成本的变化以及电气化铁路运营的实际需求,决定对现行电气化铁路电价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合理设置电价浮动区间,以确保铁路运输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货运电力附加费征收标准
为了弥补因电价上涨带来的额外支出,保障电气化铁路正常运行,将对货运电力附加费征收标准作出相应调整。新增部分资金将专项用于改善铁路供电设施,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监管与信息公开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明细,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解释。请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电气化铁路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通知。
[199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