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教职工的工作职责,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一、考勤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全体教职工均需遵守考勤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2. 人性化管理原则: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3.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通过合理的奖惩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镇中心小学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正式编制教师、临聘人员等。
三、考勤方式
1. 日常考勤采用签到与电子打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录。
2. 对于因公外出或请假的教职工,需提前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考勤时间
1.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其中包含午休时间。
2. 教师可根据课程安排灵活调整具体上下班时间,但须保证每日工作时长不少于7小时。
五、请假规定
1. 病假:凭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事假: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两天,超过部分需经校长批准。
3. 婚丧产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假期。
六、奖惩措施
1. 凡连续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且全勤者,将予以表彰奖励。
2. 对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扣除绩效奖金等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制度,必须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镇中心小学关于教师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请各位同仁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
注:本文档仅作为内部参考使用,具体内容以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