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秩序,确保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谐有序,纪检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
一、日常行为规范
1. 学生应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
2. 在课堂上保持安静,禁止喧哗、打闹,尊重教师和其他同学。
3.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教室、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物品。
4. 遵守食堂用餐秩序,排队等候,文明就餐,避免浪费食物。
二、考勤管理
1. 各班级需设立考勤记录员,如实记录每位同学的出勤情况。
2. 对于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到校的学生,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无故缺勤累计达到一定次数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违纪处理
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纪检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罚。
2. 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3. 所有违纪事件均需在校园公告栏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奖励机制
1. 对于表现优异、遵守纪律的同学,纪检部将定期评选优秀个人,并予以表彰。
2.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为创建文明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纪检部所有。
2. 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希望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水平,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校园管理制度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