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营养餐管理流程,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营养均衡,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营养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管理职责、操作流程与监督机制,保障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涉及营养餐采购、配送、加工、分发及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2. 学校成立营养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营养餐工作的实施与监督。
3. 所有参与营养餐管理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等。
2. 总务处负责营养餐的采购、储存、运输及日常管理;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品加工与分发工作;教师及家长代表负责监督与反馈。
3. 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职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运行高效。
三、采购与验收管理
1. 营养餐食材采购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优先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协议。
2. 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3. 食材到校后,由专人负责验收,检查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外观质量,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四、储存与加工管理
1. 食材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冷藏、冷冻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2. 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加工。
3. 食品加工场所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病菌滋生,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五、分发与就餐管理
1. 营养餐按班级分发,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按时领取并食用。
2. 学生就餐时应有序排队,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现象。
3. 对于特殊体质或过敏学生,应提前报备并提供相应替代餐食,确保其饮食安全。
六、监督检查与反馈机制
1. 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营养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学生、家长及教师的反馈渠道,鼓励各方积极参与监督,提出合理建议。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学校将进一步提升营养餐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与成长需求,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