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的新趋势,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以系统性、常态化的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专门机构,通常由党委、政府相关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统一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领导小组通过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各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案件侦办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落实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地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防止工作流于形式。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领导小组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整治社会乱象等方式,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