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2】为进一步加强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现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药用辅料生产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其内容涵盖生产环境控制、人员管理、物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与保证、文件记录、产品放行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科学、系统、可操作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药用辅料的生产管理水平。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规范》内容,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内部培训与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指导。
请各有关单位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组织开展学习和自查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今后,国家将定期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评估和抽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