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全体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旨在明确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占用应急车道,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二、驾驶机动车的教师,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况良好,不得驾驶无证、无牌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同时,应按规定参加年检和保险,确保车辆合法合规。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逆行、不占道、不抢行,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四、教师在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如需驾驶私家车,应保持谨慎驾驶,避免因个人行为影响他人通行。
五、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榜样。
六、学校将定期对教师的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因个人违规行为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教师应积极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
通过签订《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希望全体教师认真履行责任,共同守护校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