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年13号对增值税小规模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201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其中明确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可以享受减征政策。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该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以下税种中享受最高50%的税额减征:
- 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房产税
-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资源税
- 土地增值税
- 房地产税
- 烟叶税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此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执行细则。
政策要点总结表
项目 | 内容 |
文件名称 |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1月 |
适用对象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减征幅度 | 最高可减征50% |
涉及税种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烟叶税等 |
执行期限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经延续) |
是否可叠加享受 | 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视地方政策而定) |
该政策是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了市场活力。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合理利用这一政策,有助于提升财务灵活性和经营效率。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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