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
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译文:
陈太丘与一位朋友约定一同出行,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到了正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就离开了。陈太丘走后,那位朋友才到达。当时陈太丘的儿子元方七岁,在门外玩耍。这位朋友问元方:“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等您很久您都没来,他已经先走了。”朋友听后生气地说:“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约好一起走,却丢下我一个人先走了。”
元方说道:“您跟我父亲约定的是正午见面,到了正午您不来,这就是不守信用;当着我的面责骂我的父亲,这就是不讲礼貌。”
朋友感到非常惭愧,于是下车想拉住元方表示歉意,但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家门。
注释:
1. 期行:约定同行。
2. 日中:正午时分。
3. 舍去:离开。
4. 乃至:才到。
5. 尊君:对别人父亲的尊称。
6. 家君:对自己父亲的谦称。
7. 引之:拉他(指元方)。
8. 顾:回头看。
这篇短文通过一个小故事展现了诚信的重要性,并通过元方的机智回应强调了礼仪教育的价值。文中人物性格鲜明,情节紧凑,语言简练生动,是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