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文书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起草与发布要求
1. 所有正式文件须由具备相应权限的部门或负责人起草,内容应简明扼要,逻辑清晰,语言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2. 文件标题统一采用“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文件”作为开头,正文部分应注明发文单位、日期及文号,并加盖学院公章。
3. 文件发布前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格式错误或信息遗漏。
二、文件分类与归档管理
1. 根据文件性质和用途,分为通知、通报、请示、报告、纪要等类别,各类型文件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撰写与存档。
2. 所有文件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便于查阅与管理。纸质文件应按年度分类存放,确保安全、完整。
三、文件传达与执行
1. 各系部、教研室及相关人员应及时接收并学习相关文件内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对于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文件,应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发布,提高透明度和知晓率。
四、监督与考核
1. 学院将定期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文件制度的有效运行。
2. 对于因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