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医疗废水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实验、消毒、洗涤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由于其污染成分复杂,若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医疗废水排放标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医疗废水的处理与排放,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明确了不同污染物的限值及监测要求。以下是对当前主要医疗废水排放标准的总结:
一、主要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疾控中心等)产生的医疗废水。
2. 排放方式:医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自然水体。
3. 污染物控制指标:
- 生物性污染物:如粪大肠菌群、结核杆菌等;
- 化学性污染物:如COD(化学需氧量)、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
- 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消毒剂残留、药物残留等。
4. 处理技术要求:应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综合处理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5. 监测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并建立台账记录,接受环保部门监督。
二、主要排放标准对比表
| 污染物项目 | 排放限值(mg/L) | 监测频率 | 标准依据 |
| 粪大肠菌群数 | ≤1000个/L | 每月一次 | GB 18466-2001 |
| COD(化学需氧量) | ≤100 | 每周一次 | GB 18466-2001 |
| 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 | 每周一次 | GB 18466-2001 |
| 氨氮 | ≤15 | 每月一次 | GB 18466-2001 |
| 总磷 | ≤8 | 每月一次 | GB 18466-2001 |
| 余氯 | ≤0.5 | 每日一次 | GB 18466-2001 |
| 重金属(如铅、镉等) | ≤0.1(个别金属) | 每季度一次 | GB 18466-2001 |
三、实施建议
1. 加强设施建设: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规模和废水特点,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
2. 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废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日常维护与监测。
3. 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环保意识。
4. 推动技术创新:鼓励使用高效、低耗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稳定性。
通过严格执行医疗废水排放标准,不仅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还能降低疾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废水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环保监管,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