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译文
陈太丘与一位朋友约定一同出行,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到了正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便先行离开了,等他走后,朋友才赶到。当时陈太丘的儿子元方只有七岁,在门外玩耍。朋友问元方:“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等了您很久您都没来,他已经走了。”朋友一听就生气了,说道:“真是没有教养的人啊!和别人约好一起走,却把我丢下自己先走了。”元方听了之后说:“您和我父亲约好了正午见面。到了正午还不来,这就是不讲信用;当着孩子的面辱骂父亲,那就是不讲礼貌。”朋友听后感到非常惭愧,想下车拉住元方表示歉意,但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家门。
注释
1. 期行:约定同行。
2. 日中:正午。
3. 舍去:离开的意思。
4. 乃至:才到。
5. 尊君:对别人父亲的敬称。
6. 家君:对自己父亲的谦称。
7. 相委而去:把对方丢下就离开。
8. 引之:拉住他(指朋友)。
9. 不顾:不回头看。
通过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陈太丘与友期》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同时也表现了少年元方的聪慧与勇敢。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应以诚信为本,遵守承诺,尊重他人。这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原则。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深入理解这篇文章,并从中汲取智慧与力量。